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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心靈] 在未來,我們會遇到過去。 - 與過去的自己相遇


作者:張孟瑋

那年,我從英國回來兩年了。那年,我還在準備國家考試。
那年的我,還做些什麼、還想些什麼呢?
人的靈魂不是碎片,記憶也不是。人的靈魂是一,記憶也像是相連著的冰山,再深,都是連在一起的。

從網路上看了幾分鐘2019年的總統候選人政見發表會,總統候選人提到了"人權",然後我想起我曾經做過的這件事情。我很榮幸在那一個時間點,可以當人權會的翻譯志工,可以為這件事情,貢獻出我的能力。

現在我雖然沒有在台灣人權會擔任任何志工的工作,但是我很開心能在這一個時刻再次與當時的我相遇,擁抱。看到在我心中,仍住著這一位願為「人權捍衛者」的年輕的我。「在未來,我們會遇見過去。」

這次,我遇見了與參與翻譯「人權捍衛者宣言」 的那一個自己。



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的網頁上這麼寫著:

本宣言全名為「個人、群體、與社會組織的權利及責任以促進與保護普世承認的人權及基本自由宣言」
聯合國大會53/144號決議文 茲由聯合國大會於1998年12月9日正式通過
人權捍衛者宣言UN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繁體中文Traditional Chinese
Translated by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TAHR)台灣人權促進會




在未來,我們會遇到過去。

時間只是幻象,每一個當下,都是一個全片幅的永恆。我們演出、我們播放,我們儲存在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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